东北网绥化3月4日讯(刘国峰)“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绥化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超常事情超常做”的精神,通过创新办案机制,扩大办案渠道,增强办案手段等方式,不断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保障了百日行动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各部门间在案件查办中存在的协调欠佳、效率不高、沟通不畅、联合执法效果不佳等情况,充分发挥市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创新办案机制,密切与农业、商务、卫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制度和协查通报制度,搭建起协调、统一、高效的“食安龙江百日行动”违法案件查办一体化协作沟通平台。为解决市场监管层级之间指导联络不够、各地之间执法裁量尺度不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该局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将市场监管案件的调查取证、涉案物品控制与处理、证据资料互供、执法文书送达等环节,统一标准尺度,进行全面整合,机构内部之间及上下层级之间,相互合作、协同出拳,实现办案资源和信息全面共享。
在充分发挥投诉举报、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的基础上,为更多地发现违法线索,全面加大日常巡查、突击检查、暗访督查、交叉互查、专项抽查的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案件线索排查,集中梳理、分析各种信息,进一步明确办案重点和具体线索,为扩大案源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暗访活动,通过暗访、协查、督导等手段,共排查有价值的案件线索20多条,为违法案件的查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切实回应百姓呼声,确保“食安绥化百日行动”在社会上产生深远影响,该局以严惩诚信缺失、良心泯灭、恣意妄为等制假售假行为为出发点,加大了对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每天在绥化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放滚动字幕,在报纸上设置专栏发布公告,及时向社会宣传整治行动开展信息,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各县级局在做好专项整治日常监管事项的同时,每个月向市局至少报送3起具有典型意义的违法案件,并根据违法行为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及时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极大地震慑了不法分子,打击了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从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曝光各类违法案件3起。
紧扣大案要案出重拳,结合违法行为实际,对在全市有影响的、跨区的、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该局指派负责法制工作的人员对案件查办进度和惩处情况进行时时跟踪,组织全市系统内的执法骨干和办案能手,开展案件分析专题会议,集中研究处理,及时进行督办,保证了大案要案的成功告破。1月份,北林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百日行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乡镇集市一个卖肉摊床将未经检疫的猪肉冒充牛肉进行现场兜售,该局执法人员在扣押违法涉案物品后及时向市局做了汇报,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及时联系当地公安部门介入,联合对该镇辖区内生猪屠宰点、村屯集市猪肉加工、流通场所开展联合执法。目前,该卖肉商贩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且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截至目前,全市共挂牌督办重大案件5起。
为了保证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在百日行动期间案件查办力度不减,该局在全系统内实行案件办理周报和定期通报制度,每周对各县级局办理的违法案件进行统计和汇总,并每半月实行一次集中通报,排出名次。对案件查办数量多、打击力度大的单位进行公开表扬,对办案不积极、应付了事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下达督办意见书。通过该项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各县级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主体责任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执法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了案件办理数量和办案质量。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办理食品药品违法案件40起,其中,罚款5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3起,有影响的典型案件7起,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起,收缴罚没款61.20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