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3月19日绥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通过)
绥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一锋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司法工作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新时代司法工作水平,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绥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