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月19日讯(孙雅丽 初冬梅)《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新条例顺利实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网络培训平台举办了第三期《条例》宣贯培训班,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县(市)区生产经营企业按时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对《条例》从3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一是通过数据分析产业和消费市场现状,鼓励企业增强产品研发创新能力,推进品牌建设,提升我省化妆品品牌在国内甚至是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二是通过全面介绍化妆品监管法规体系,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注册人、备案人要对其注册、备案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合法生产经营,诚信自律,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对条例的四级法律责任、处罚手段、处罚幅度等进行了全面解读,将违法情形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进行解析,使企业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树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通过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化妆品管理法规和相关知识,按照新条例对照自查,及时整改问题,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和业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