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李奇峰 全媒体记者 陈骁
“我48岁那年单位就破产了,拖欠的工资始终没有着落。”69岁的罗振民是原兰西县天兴油脂公司职工,去年7月,在当地法院的帮助下,企业完成破产清算程序后,管理人第一时间将拖欠老人20余年的工资划进他的存折。
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到专项资金纳入本地财政预算,从及时掌握企业司法需求到引导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去年以来,绥化市两级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同步设立破产费用专项援助资金,对部分破产案件管理人进行费用援助,用小资金解决大问题,以实际举措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最终实现债权人及债务人利益的最大化。截至目前,共援助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29件,共计335415元。
府院联动 财政大力支持
加强“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是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为破解无产可破案件中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无处着落的难题,绥化市两级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结合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实际,在对过去五年破产案件数量、破产企业资产情况、管理人报酬情况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全面考虑破产费用专项资金来源渠道的可能性,合理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做法,最终确定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协调绥化市政府将专项资金纳入本地财政预算,为企业破产费用提供充足保障。
“感谢政府、感谢法院,我们在争取破产专项资金的援助后,企业顺利破产清算,我再也不用担心征信问题了。”冰鑫冷饮厂负责人韩某某说。
绥化安达市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冰鑫冷饮厂成立于2002年,主营雪糕、冰棒、冷饮加工,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迅速暴露出经营管理模式等方面的问题,3年时间陷入停工停产的窘境。由于种种原因,企业一直无法完成破产清算流程,企业负责人韩某某也因此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人生活和工作都受到极大影响。破产专项资金援助后,企业宣告破产,倒闭多年的企业得以顺利注销,困扰了韩某某10多年的个人征信问题也迎刃而解。
市县同步 夯实保障基础
许多“僵尸企业”因“无产可破”,无力支付破产费用,无法通过破产程序实现有序退出,严重影响经济再配置再优化。绥化中院率先获得专项资金审批后,绥化市政府向辖区内各县(市、区)政府发文,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设立区县级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同步设立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共计160万元。
兰西县制油厂和兰西天兴油脂公司是隶属于兰西县粮食局的两家国有企业,曾经是带动兰西县经济发展的龙头。由于市场影响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导致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是令县委、县政府头疼的“老大难”企业。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两家企业作为债务人向兰西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因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财产情况类似,法院对两起案件进行同步推进。
按照法定程序指定管理人后,兰西县法院分别召开了两家企业债权人会议,2022年6月15日对制油厂和天兴公司的资产进行拍卖,流拍使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兰西县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多次召开推进会议,最终由兰西县政府出资2500万元接收制油厂和天兴公司的破产资产,成功化解了不能变现的问题。
健全机制 规范资金运行
为了有效破解了破产程序启动难这一难题,绥化中院与绥化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明确资金来源于财政安排,用于“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报酬、履职费用等必要破产费用支付,米乐体育官方下载的支付方式为财政部门将法院审核确定后的金额划拨至法院账户,由法院财务部门发放给管理人。
资金使用审核小组由案件承办庭室、财务部门、督查部门等组成,层层把关、严密审查,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已援助符合申请条件的破产案件29件,共支出援助费用335415元。其中,绥化中院支出100000元,基层法院支出235415元。
“全市法院全部设立了破产援助专项资金,共计160万元,协调各区县政府注入资金超1.5亿元化解破产难困境,推进案件审理提质增效。”绥化中院副院长杜广伟告诉记者,去年以来,绥化中院牵头多次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法院与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多个配套性制度文件。协调市政府解决企业破产援助专项资金,用于垫付企业破产启动费用以及无产可破企业管理人报酬等必要的破产费用,切实发挥府院联动协调性、全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