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9月11日讯(绥市宣)为有效开展今年全国“质量月”各项活动,近日,绥化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绥化市2020年“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各主办单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创新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活动主题,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开展全市“质量月”各项活动。今年“质量月”期间,我市将开展质量主题宣传、质量提升、监管执法、消费维权、质量帮扶等五大系列30余项活动。
市场监管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开放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开展线上先进质量管理知识培训,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和帮扶活动,包括计量服务、标准化咨询、认证服务等。开展推动实施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行动,开展推广“证照分离”“最多跑一次”、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整合宣传,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活动。
市发改委开展绥化市“百大项目”宣传活动,市科技局组织推荐“粮食供应链质量安全监测”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市工信局组织企业参加全省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培训。市公安局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口罩等防疫物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加强社会警示教育。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下发关于落实《2020年黑龙江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方案》,组织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工作。市住建局开展质量安全手续制度宣贯活动,开展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开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监督抽查和建设项目履约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遴选工作,强化种子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免耕播种机质量调查活动。市商务局开展“诚信兴商月”相关活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全市3a级以上景区开展明查暗访和年度复核,启动旅游特色村评选活动和“畅游绥化”必到特色景区(点)评选活动,开展旅游营销媒体资源共享合作。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全市医养结合机构线上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医养结合相关知识、标准、指南、文件培训,开展院感防控培训和督导检查。制定我市秋冬季应对新冠疫情医疗救治方案。人民银行绥化中心支行开展买卖银行卡、账户危害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宣传推广活动。
“质量月”的由来
全国“质量月”活动是我国长期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我国“质量月”活动是在政府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并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的群众性主题活动。
我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第一次全国“质量月”广播电视动员大会于1978年8月31日在全国政协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主要领导有国务院领导李先念、余秋里、方毅、陈慕华、王震、谷牧、康世恩7位副总理。我国质量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在每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都要召开全国性的相关表彰大会和论坛,总结交流全国质量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对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邀请有关著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领导和企业家代表围绕论坛主题进行广泛深入的研讨和交流。
世界上第一个全国“质量月”活动起源于日本,于1960年11月举行第一次“质量月”活动;1988年10月美国也开始了一年一度的全国“质量月”活动。
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的意义
旨在充分发挥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社会、企业和广大群众的质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